根据《关于做好温泉县2018年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民政社会救助资金施行社会化发放。温泉县塔秀乡民政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通过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等及时做好宣传,并协助村“两委”做好民政救助对象的银行卡收集和卡号录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民政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是提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具体举措,是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际行动。实行民政资金的社会化发放,能有效杜绝挤占挪用、冒领错发、不及时足额发放等现象,可以充分发挥民政资金“救命钱”、“及时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