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始终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县”的理念,把环境和绿色作为最亮的名片和最大的竞争力,全面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一是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县党委、政府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顶层设计和前置条件,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土地、草原、森林、水和矿产资源,坚决把城乡建设、旅游发展、资源开发控制在生态环境可承载范围之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是按照“两个可持续”发展要求,对暂时不具备开发条件的资源予以严格控制,对引进的企业始终做到关口严把、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三是着力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严厉打击超采地下水、非法取水等违法行为。同时,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四是全面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环保法》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环境准入门槛,不折不扣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环评审批,顶格处罚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