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自治州降低商业、企业用电成本和享受国家补贴政策情况。
一、大用户直接交易降低电价情况
目前共有16家执行直接交易,2月执行电价为大用户平段电价0.445元/千瓦时,实际执行0.3823元/千瓦时,降低电价0.0627元/千瓦时,直接交易电量5897万千瓦时,企业减负约567.89万元。
二、非普工业、商业用电工商同价情况
共有23387户商家企业享受工商同价政策,2月非普工业、商业用电量7706万千瓦时(其中:非普工业6397万千瓦时,商业用电量1309万千瓦时)。工商同价企业减负约455万元(其中:非普工业减负约128万元;商业减负约327万元)。
三、纺织企业用电享受优惠电价、国家补贴政策情况
全州23家纺织服装工业企业享受综合到户电价0.38元/千瓦时(原0.55元/千瓦时)的优惠电价政策和享受国家补贴政策0.03元/千瓦时,2月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用电量879.76万千瓦时,企业减负149万元;企业享受国家补贴政策23万元。
(注:以上数据由电力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