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力推进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全州空气质量安全,结合自治州实际,编制了《自治州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环境红线,坚守环境保护安全底线,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空气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都明确要求各地(州)制定并公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统筹政府各部门任务分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博州环保局组织编制了《自治州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二、编制思路
针对我州2018年度大气环境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统筹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
㈠ 明确主要目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优先州“环保、生态立州”的发展理念,梳理我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把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确保博州大气环境安全。
㈡ 细化工作措施。根据自治州2018年度工作重点及环境现状,重点细化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工业大气综合治理措施、 强力削减燃煤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加强生态建设、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等多方面的任务措施。
㈢ 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全面实现《自治州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并合理安排推进时序,将任务全面落到实处,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
三、基本内容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及《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方案》(2012—2017年)内容,结合自治州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及结果,对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从7个方面提出21项具体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一是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二是强化工业大气综合治理;三是强力削减燃煤污染;四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五是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六是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七是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强化空气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