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博州高度重视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面采取“三结合”。
一是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相结合。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在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农作物种植采收机械化技术开发及应用、口岸物流设施建设及经营、小额贷款金融服务等领域取得了突破、进步和实效。
二是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相结合。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政府不再审批。贯彻落实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最大限度地缩小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实现项目核准网上并联办理。
三是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严禁“三高”项目进博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强化生态保护责任,做到宁可经济发展慢一点、也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