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州2018年1至 4月政策性
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政策解读是对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所作的解释性说明。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对促进政府及其部门执行落实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自治州2018年1至4月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读主体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做好解读工作。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二、解读内容
解读内容应突出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以及政策出台后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政策红利等。解读内容要做到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
三、发布要求
各有关部门请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前
完成相关政策性文件解读任务,已纳入博州政府网“政务公开平台”的州直部门,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相关文件的政策解读,并将解读投递至“博州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栏目。未纳入博州政府网政务公开平台的单位,请将解读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自治州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州政办/州电子政务办∕杜辉)。
附件:自治州2018年1至4月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任务分解
联系人:杜辉 联系电话:2318248
2018
年
5
月
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州2018年1至4月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任务分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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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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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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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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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发〔201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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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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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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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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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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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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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城乡困难群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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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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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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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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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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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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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2018年能耗和强度“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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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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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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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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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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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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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2018年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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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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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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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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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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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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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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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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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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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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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博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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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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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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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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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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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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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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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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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8〕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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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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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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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函〔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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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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