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管委会、州卫生局: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根据我州各县(市)、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州直相关单位申报计划,自治区下达我州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14011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188套(地方政府直接组织建设1634套,乡镇干部周转房520套,教育系统周转房80套,卫生系统周转房167套,住村干部周转房787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482户;农场危旧房改造727
户;牧场危旧房改造4051户、牧场公租房563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452户。到年底,全州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6119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55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56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68套;农场危旧房改造436套;牧场危旧房改造1297套。分配入住38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717套,城市棚户区改造68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68套;农场危旧房改造122套;牧场危旧房改造1013套(详见附件1、2)。
请各县(市)、五台工业园区(湖北工业园)、州直相关单位依法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将项目进度及相关资料报同级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自治州、自治区将分别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2015年自治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表
2、2015年自治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任务表
自治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