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治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问题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问题具体情况
整治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整治
备 注
1
博州阿拉山口市
阿拉山口市江巴斯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未设立保护区界标和警示标牌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已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相关技术规范在保护区周边设置保护区界标和警示标牌。
已完成
上一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
【关闭】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中国新疆博乐市青得里大街201号 技术保障:0909-2318444 邮政编码:833400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80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00001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08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