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利局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措施成效
㈠ 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我市联合博乐市委托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博乐市、阿拉山口市城乡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工程规划》,对我市供水水源、给水水厂、输配水管网进行了全面规划,划定了江巴斯水库水源保护区,提出了水源围栏隔离保护措施以及植树造林,并对规划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
㈡ 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饮水安全等方面。在江巴斯水库周围1km外均设有铁丝网围栏,并进行了植树造林,人畜不得靠近;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净水厂严格落实“三防”工作机制;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通过以上措施,极大地保障了我市的饮水安全。
㈢指导城市公共供水建设管理,监督市净水厂出水水质安全等方面。委托国地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市地下综合管网进行了普查,并实现共享查询平台;加大了市政、绿化供水管网建设力度,有效区分了市政用水与绿化用水;净水厂坚持每天对原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进行日常规检测和月全分析检测,每季度委托专业机构对水质进行31项科目的检测,水质100%达到国家《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确保我市饮水安全。
㈣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了《阿拉山口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阿拉山口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定期、不定期对艾比湖镇河长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河长制工作监督电话,设置了河长制工作监督箱,聘请了2名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作为河长制工作监督员,畅通监管渠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启动了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㈠由于我局成立不久,人员配备不全,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在开展相关专业工作上存在困难。
㈡ 目前河长制工作属新领域,工作人员开展河长制工作业务知识单一。
三、对策建议
㈠结合河长制调查结果,对我市的河流湖泊断面水体进行水质检测,严格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
㈡完成阿拉山口市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报告,完成我市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㈢组织完成阿拉山口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一并纳入《博州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明确划定我市地下水禁采区。启动实施机电井封填工作。
㈣针对我市河流湖泊现状,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并落实到位。
㈤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及生态流量试点工作,编制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推进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